鄭州威馳外資企業服務中心代理服務指南
鄭州外商獨資企業注冊指南
投資總額在一億美元以上的外商獨資企業審批程序
根據國家現行法律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實行政府逐項核準和審批登記制度。投資總額大小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項目分類是劃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核準和審批外商投資企業權限的主要依據。如投資總額在1億美元(含1億美元)以上的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及投資總額在5000萬美元(含5000萬美元)以上的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負責項目核準,由商務部負責審批。其中總投資5億美元及以上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和總投資1億美元及以上的限制類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審核后報國務院核準。
外國投資者設立獨資企業,可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咨詢代理機構辦理申請和報批等事項。在取得發展與改革部門的項目核準后,只需填寫《在中國設立外資企業申請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公司章程等有關文件,向商務管理部門申請報批。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商務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經批準后,由商務管理部門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憑批準證書辦理相關登記注冊手續。外商投資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起30日內還需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如到銀行開立外匯及人民幣賬戶;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辦理海關登記;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匯管理登記;到商檢局辦理商檢登記;到勞動局辦理招工、招聘手續,境外人員就業手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