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威馳外資企業服務中心代理服務指南
外國企業代表機構注冊指南
鄭州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如何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交哪些資料?
外國常駐鄭州代表機構應當自領取工商登記證件(或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 30日內,持以下資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注冊地址及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應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 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應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應提供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首席代表(負責人)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5)外國企業設立代表機構的相關決議文件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代表機構名單(包括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6)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